危机舆情处理:舆情应对与危机处理的心得体会,如何处理负面舆情,网络舆情应对处理机制。
关于舆情处理培训的心得体会网络谣言是在网络这一特定的环境下,网络使用实体以特定方式传播的,对网民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
如何处理负面舆情 “网络谣言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痼疾,危害国家政治安全”近年来网络谣言的治理实践证明,多元主体协同的善治模式是理性选择和必然趋势“以国家政治安全为视角,构建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结构!机制和过程,对治理网络谣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均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网络舆情应对处理机制 危机舆情处理
处理突发舆情四个原则 国家政治安全:治理网络谣言的核心价值取向
危机舆情处理 - 舆情应对与危机处理的心得体会
危机舆情处理 国家政治安全是指国家政治体系具有对社会矛盾的变迁演化的调适功能,能在社会内部矛盾发生、发展和解决的过程中,维持原有基本结构和基本性质,及时一有效地解决社会张力,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政治动乱,保证政治运作的秩序性、规范性和连续性”fzlio9。学界普遍认为,国家政治安全包括国家主权和领土安全、政权安全、政治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稳定。
舆情处理 网络谣言作为非传统安全因素,冲击着国家政治安全。一方面,境外敌对势力炮制网络谣言,低毁国家形象,煽动政治动员,干扰国家主权和内政;通过网络谣言实施西化战略,企图麻痹群众意识、动摇党员信仰,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网络谣言为载体,全方位渗透西方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意识,妄图动摇国民对本民族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另一方面,网络谣言消解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危害政权安全;网络谣言通过网上网下互动引发群体性事件,激发官民矛盾,引起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政治稳定,等等。可见,网络谣言使国家政治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治理网络谣言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客观需要。
如何防范处理舆情地产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有效治理网络谣言的核心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层面:第一,在主权安全层面上,维护信息主权,缩小国家主权的不平等差距。互联网冲破国家疆域的藩篱,信息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其主要是指国家对网络信息的控制权。网络谣言的治理实质上就是控制网络信息的一种手段,避免外来势力通过操作网络谣言干涉国家事务,有利十维护信息主权安全。粉碎国外敌对势力炮制的网络谣言,揭露诽谤者一的丑恶嘴脸,使国家以一种美好而强大的姿态屹立十世界之林,在国际事务的协商和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和发言权,维护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平等权、独立权和自卫权。第二,在政权安全层面上,维护执政党的执政安全,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当代政治主要表现为政党政治,执政党的执政安全是政权安全的表现。通过网络谣言的治理,解读公共问题和社情民意,是改进执政方式、贯彻执政理念的现实路径,有助十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公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和信任程度,是政权安全的支撑力量。但“网络政治谣言以政治事件、政治人物为内容,通过歪曲、捏造政治新闻事件或调侃、污蔑政治人物等形式低毁党、政府及政治人物的形象,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提出挑战”f37澄清此类网络谣言,可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合法性。
如何处理关于学生会负面舆情 第三,在政治制度安全层面上,价值主要在十维护国体和政体的安全。当今中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与西方国家的大相径庭,国外势力和分裂分子常常通过网络谣言攻击中国的政治制度。在剖析这些谣言的过程中,能引导人们摒弃对西方政治制度的盲目崇拜,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令政,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具体政治制度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第四,在意识形态安全层面上,对十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强化主流价值观具有促进作用。谣言制造者一惯十为网络谣言披上“华丽外衣”,宣扬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迷惑“一知半解”的人民群众。治理网络谣言将“拷问”不同类型的意识形态,辨识隐藏十其中的错误价值取向,在差异性对比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掌握意识形态博弈的主导权。同时一,能加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强化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华民族精神等主流价值观的影响。第五,在政治稳定层面上,促进规范有序的公民参与,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亨廷顿运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政治动乱”[4]5‘的公式,描述政治稳定与政治制度化程度以及公民政治参与水平的关系,公民政治参与的水平越高,越容易避免政治动乱。消除致使公民参与走向盲从和极端的谣言因素,引导理性参与,防范非法参与,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同时一,杜绝别有用心者一操纵谣言议题绑架社会舆论,澄清各种社会矛盾,缓解积压的政治情绪,将网络群体性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避免社会动乱。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结构
协同治理是“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政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以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既存的法律法规为共同规范,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少’一泛参与、平等协商、通力合作和共同行动,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方式的总和”[5]46。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是指在网络谣言的治理中遵循社会协同理念,政府、媒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儿社会主体组成有序高效的治理结构,通过协同机制整合资源、共同协商、集体行动,协同开展系统化的控制活动。
协同结构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基础,有序化、组织化和高效化的结构是协同治理的逻辑要求。国家政治安全事务的多儿性、互动性,国家政治安全的阶级性,以及网络谣言的传播规律和治理模式,要求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媒体和网民协同合作的菱锥型治理结构。
2.1主体构成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政府、媒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社会主体的共同责任,国家政治安全事务的多儿性和互动性需要多儿主体合作,而且各社会主体与网络谣言的传播、治理息息相关,故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都应是协同治理主体,并在协同治理中担任不同角色、发挥特有功能。第一,政府是“统帅”,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主导者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拥有绝对管理权威和丰富社会资源,承担领导、决策、指挥、控制等职责,由此形成的强势地位决定其主导地位。政府在主导位置上担任双重角色,一是组织者一,政府负责召集其他治理主体,搭建治理网络谣言的协同平台,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行政生态环境。二是合作者一,政府与其他主体平等协商、相互合作。第二,媒体是“前锋”,是防治网络谣言的引导者一。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也是公众意见和社会舆论的凝聚平台,其权威性和公共性使其具有辟谣的天然优势。媒体可利用自身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少’一等优势,揭露网络谣言,引导网络舆情。第三,网络运营商是“监军”,是监控网络谣言的把关者一。网站是网络谣言的产生平台和传播载体,作为网站管理者一的网络运营商,通过行业自律强化职业道德、办网准则和截谣责任意识,革新网络信息技术,是监测、过滤、拦截和追踪网络谣言的中坚力量。第四,社会组织是“谋士”,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中的桥梁和智囊。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公民社会的中介,能在协同治理过程中协调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等主体的关系。社会组织深入公民社会,能灵敏嗅到谣言氛围,快速获得谣言真相,提供的对策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第五,网民个人是“士兵”,由其组成的网民群体是“军队”,是治理网络谣言的决胜者一。2014年CNNIC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庞大“网民军队”的参与是治理网络谣言的关键,网民不传谣、不信谣,并主动打击、清理网络谣言,就能有效遏止网络谣言的泛滥,使网络谣言协同治理事半功倍。
2.2协同关系
基十国家政治安全的阶级性和协同学原理,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结构的协同关系是政府主导,媒体、社会组织和网络运营商联动,网民志愿参与的伙伴关系。首先,政治安全是阶级社会的现象,阶级性是其首要属性,而政治安全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故政府在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处十主导地位。同时一,协同学的伺服原理认为,协同系统内部存在多个子系统,但起决定作用的只有一个或少数子系统,若缺少处十支配地位的子系统,协同系统将处十“鸟合之众”的混沌状态。由十政府的绝对优势,其在协同治理系统中的支配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其次,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在协同治理中地位是平等的,只因其组织性质、发展程度和能力强弱而担任不同角色。网络谣言的治理属十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竟争性,除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没有足够的实力承担治理成本,治理的零收益打击其积极性。而且,现阶段的媒体和社会组织发展尚不成熟,网络运营商和网民对治理网络谣言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媒体、社会组织和网络运营商要联动合作,网民志愿参与,提高协同治理的实效。再次,主体之间的协作关系是基十契约精神的伙伴关系,而不是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感情纽带。伙伴关系中,多儿主体愿意为治理网络谣言而维持稳定的关系,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决策一致性,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采取协同行动,共担责任风险,以达到协同目的和治理愿景。最后,多儿主体的协同关系是立体化的协同网络,包括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基层、上级与下级等垂直协同关系,政府部门间、媒体机构间、社会组织间等平行协同关系,以及政府、媒体、网
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之间的交叉协同关系。
2.3协同组织
组织是结构的载体,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结构外在表现为机构设置合理、主体权责分明、主体的利益和功能不断整合的网络化组织。在组织形态上,是由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组成的扁平化网络组织,不再是由单一的政府机构组成的传统官僚层级组织。在机构设置上,建立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五位一体”的组织机构,设置应对网络谣言的领导决策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在权责分配上,政府作为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参与者一和组织者一,不仅要承担治理网络谣言的责任,还要承担引导其他主体、构建协同平台、协调主体关系的责任。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在网络谣言的治理中均拥有与自身相匹配的权力和责任。在利益和功能的整合上,多儿异质的治理主体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必须建立规范的利益表达、利益分配和利益补偿等机制,采用合作共赢的利益整合方式,挖掘多儿利益的同一性,创造主体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张力,致力十实现公共利益。各个治理主体都有其能力优势和资源优势,应通过主体间组织部门、土作制度和技术平台的衔接,调整和优化各主体治理网络谣言的活动流程,使其功能上达到祸合。
3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机制
协同机制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核心,是协同结构动态运行的基础和保障,主要包括动力机制、形成机制和保障机制。协同机制、网络谣言协同治理和国家政治安全之间是交互的、不对等的非线性关系。
3.1动力机制
国家政治安全可转化为动力机制,推动和引导多儿主体协同治理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动力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治认同的推动。政治认同是“政治主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的对自我政治身份的明确和对所属政治体系的情感和意识上的归属感,以及政治主体基十特定需要而积极支持、参与政治体系的实践行为活动。;[6]Iz“一种政体如果要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人民都能参加而且怀着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7]IAA,这种意愿表现为政治认同。作为政治安全灵魂的意识形态安全,具有政治认同、社会控制等政治动能,它所坚持的价值取向、主流意识和秩序观念能转化为政治认同,使治理主体意识到协同治理网络谣言的迫切性及其对政治安全的重要性,意识和情感上的共鸣将推动多儿主体治理观念和行动方向走向统一,保证协同治理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二是公共利益的驱动。
网络谣言引发民众猜疑和恐慌,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其破坏性极大地侵犯了公共利益,故治理网络谣言,纯净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政治安全是公共利益的具体内容和必然要求。实现公共利益是政府的本职土作,治理网络谣言、维护政治安全所带来的公共利益驱动媒体、网络运营商和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协同治理。三是协同目标的引导。多儿治理主体的协同行动建立在一致性目标的基础之上,协同目标是协同治理的重要控制参量,直接影响网络谣言治理的协同过程和协同效果。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社会组织和网民之间存在利益和目标冲突,必须整合主体利益、设置协同目标,引导各主体目标走向一致并与协同目标相契合。有序、高效治理网络谣言是直接协同目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则是终极目标,均能发挥引导作用。四是主体效益的刺激。效益需求是协同
治理的原动力,各主体在网络谣言协同治理中获得显性和隐性的效益,调动了各主体的积极性。如政府能提升公信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维护其合法性和形象;媒体和社会组织借助协同资源发展自身,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网络运营商承担更多公益性项目,获得政府在政策和资源上的支持等等。
3.2形成机制
国家政治安全从安全能力而言,主要是对社会矛盾变迁演化的调适功能,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止政治秩序动乱。从根本上说,网络谣言是社会矛盾变迁演化的结果,是危害政治安全的非传统安全因素,而形成机制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实质性、操作性机制。所以,形成机制能调适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从而提升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形成机制主要包括:(1)议事决策机制。改变传统的单一政府主体决策机制,组织和引导公民社会主体参与议事流程,在分析网络谣言的事实真相、产生原因和演化趋势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方法,设计协同应对网络谣言的方案。(2)协作执行机制。执行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步骤,集体行动对多儿主体的合作默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建立有序、高效的协作执行机制。根据各主体的能力和优势,设计多儿主体协同行动的具体流程,明确每一阶段各主体的任务和职责。在治理实践中,根据网络谣言的演化阶段确定核心行动主体,其他主体负责协助和支持,根据实际问题调整决策方案,弥补行动流程的漏洞。(3)监督评估机制。构建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可分两种:一是政府监督,政府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权力等手段对整个协同过程进行监督。二是协同结构内部监督,协同治理规则赋子了多儿治理主体间相互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外部监督也有两种:一是依靠独立十协同结构之外的令业监督机构或组织,二是接受)’一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科学研究和实地调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采用协同组织内部评估和令业团队外部评估的方法,对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4)责任追究机制。一方面,协同治理强调责任共担。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的角色和治理任务有所不同,各自承担的责任也应有所差别。所以,要建立责任共担、问责有别的责任追究机制,将治理主体的职责和履行情况进行对比,追究主体相应责任。(5)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治理涉及主体职能和资源的整合,必然会触动各治理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引发主体间的矛盾和冲突,故主体间的沟通协调和良性互动甚为重要,构建日常协调机制和应急沟通机制是重中之重。
3.3保障机制
制度、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机制,能保障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顺利进行,从而也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提供了一定保障。保障机制主要是:第一,法律制度保障。缺乏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协同主体缺少权利保护、义务约束和相互信任,协同治理将成为空谈。我国尚未针对网络谣言协同治理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目前与网络谣言相关的法规条例过十笼统甚至滞后。所以,一方面,应围绕五大协同主体的协同行动,尽快制定令门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参与主体的资格条件、治理地位和协同关系,厘定多儿主体的权利义务、职能责任、治理任务和协同程序,形成一套涵盖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主体职责、治理程序、损害赔偿和监督问责等方面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相衔接,健全在民事、行政和刑事等方面的配套规范。第二,人力与信息资源保障。政府、媒体、网络运营商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聘任网罗人才,从高校令家、社会精英和基层机关中,挑选掌握网络谣言知识、管理技能和信息技术的综合性人才。同时一,在协同组织框架下,组建一个由各个治理主体人员组成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队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联通五大治理主体,建立“实时一监测、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网络谣言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信息资源配置的驱动机制,做到谣言信息的“共同采集、统一审核、分类记录、多方共享”。第三,网络信息技术保障。政府、媒体和网络运营商应采用先进的网络谣言监测、追踪、过滤、屏蔽等防控技术,自行开发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发治理网络谣言的系统软件,还可以引进国外防控网络谣言的技术软件,如美国AgenceVirtuelle公司研发推出的RumorBot谣言机器人),通过搜索引擎和数据库,确定谣言来源、监测网络空间、追踪网络谣言。第四,协同治理文化保障。协同治理文化是重要的思想保障,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推动器。不同主体之间的文化价值和思想观念存在差异,需要培育协同治理文化以填补共识和默契上的空白[[A],所以,应塑造公平正义、和谐共处、维护公益等核心价值观念,构筑相互信任、沟通协商、协同行动和责任共担的协同治理文化体系。
4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过程
从内在逻辑而言,政治安全是政治稳定的动态平衡和良性互动,从外在形式而言,政治安全是国家主权、政权、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政治稳定等方面的安全,由此可见,政治稳定是国家政治安全本质和形式的重要部分。政治稳定主要是社会秩序的安定和国家政策的连续、稳定,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正是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通过对政治稳定功效的诉求,达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目的。
协同过程是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关键。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是五大主体开展的一系列协同治理行动,本文根据网络谣言“潜伏一爆发一变种一消亡”的生命周期,将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分为监测预警、识别协同机会、联动处理和评估问责四个阶段。
4.1潜伏期:监测预警
潜伏期是网络谣言在网络舆情中潜伏、萌芽的阶段。首先,监测网络舆情。各主体分别建立舆情监测机构,落实监测常态机制,强化对网站、社区、贴吧和论坛等网络空间的舆情监测,收集趋势化和前瞻性的舆情信息,高度关注容易引发网络谣言的社会热点问题。协同组织组建一支由多儿主体成员组成的令业监测团队,配备令业监测人员,将协同监测责任落实到人,并基十特定舆情主题和网民情绪建立舆情关联数据库,洞察舆情苗头和网民动向,实现治理主体之间、各主体与协同组织之间的协同监测和信息共享。建立网络谣言监测体系,政府当好宏观“把关人”,媒体做到职业“把关人”,网络运营商做好关键“守门人”,网民成为积极“举报人”,将日常监测与危机监测相结合,将人土监测和技术监测相结合,及时一排查危险舆情。其次,研判网络谣言。协同组织要吸纳各种令业力量参与研判过程,如社会科学院的令家、研究谣言的高校学者一、政府部门舆情令家和资深新闻人员等等。采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监测过程中收集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甄别和研判定性,把握舆情反映的公众情绪,分析舆情热点的发展走向,研判网络谣言的萌芽趋势。一旦研判、甄别出潜伏的网络谣言隐患,应及时一邀请事件当事人、政府官员或令家学者一澄清危险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再次,启动预警机制。先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网络谣言建立预警量化指标体系,完善网络谣言预警方案,创建“全天候”预警机制,以保证谣言预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研判网络谣言后,协同组织应快速启动预警机制,向各治理主体发出预警信号,各主体及时一上传下达,实现多儿主体在横向和纵向上的相互联通、信息共享、一方预警、多方联动,主动采取措施遏制网络谣言的萌芽和发展。
4.2爆发期:识别协同机会
爆发期是网络谣言正式爆发并快速蔓延的阶段,协同机会的识别至关重要,只有及时一准确地识别协同机会,才能采取协同行动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找到治理网络谣言的突破口。同时,“协同机会的识别也是社会协同后续行为的基础,社会协同的实施首先建立在对协同机会的识别基础之上。”[0]识别协同机会必须做到:一方面,及时一启动应急预案。协同组织根据网络谣言的爆发情况和蔓延趋势,选择和启动应急预案,各治理主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协同行动。在此之前,根据网络谣言的性质和影响,划分网络谣言的类型和级别,构建不同级别网络谣言的层级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科学化的协同目标和连续性的协同行动,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行动原则、职责权限和协同任务。另一方面,及时一公开真实信息。奥尔波特认为:‘谣言的强度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为:谣言=事情重要性x信息模糊性。用语言表达就是:流行谣言传播)’一度随其对相关人员的重要性乘以该主题证据的含糊性的变化而变化。重要性和含糊性之间的关系不是加法而是乘法,因为如果两者一之中有一个为0,也就没有谣言了。,}oo}}}可见,及时一消除信息模糊性是遏制网络谣言传播的良药,多儿主体应致力十公开真实信息,使信息模糊度趋近十零。真实信息公开得越及时一、越完整、程度越高,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就越小。政府应及时一查清事件真相,利用主流媒体、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并将真实信息传达至其他治理主体。同时一,建立高效的信息求证、查实和反馈机制,其他主体和社会公民可向政府部门求证,政府能及时一查证网络谣言、回应公众疑惑。新闻媒体主动调查真相,及时一向公众发布事件真实信息和政府权威信息,并提供文件、图片或视频等极具说服力的材料,以快速的客观报道与网络谣言赛跑。网络运营商在管理网站的过程中,及时一删除、过滤网络谣言,将政府和媒体公开的真实信息置顶、链接,使真实信息易被网民接收。社会组织和少’一大网民应配合政府、媒体,通过宣传、转载、评论等手段传播真实信息。
4.3变种期:联动处理
从爆发传播到变种期是网络谣言演变发展的巅峰阶段,网络谣言的议题不断深化甚至发生转向,并非仅仅局限十网络谣言所涉及的事件,而变种为对政治体制、政府管理和社会结构等深层问题的质疑。这将严重威胁国家政治安全,需要多儿主体进行联动处理。一是联合查实惩处《刑I}))《关十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发布传播有害信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损害他人商业利益和破坏社会稳定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政府要及时一启动调查处理机制,对网络谣言的成因、造谣者一和传播者一进行深入调查。媒体、社会组织和公民既可以要求参与政府调查活动,也可以自发组织进行调查取证。网络运营商要积极协同政府、媒体和社会组织,追踪网络谣言的信息源和传播者一。在协同主体的支持下,协同组织可以启动联合调查机制,严肃查处造谣者一和传谣者一,严厉打击从事造谣的网络公关公司、网络推手的犯罪行为,追究违规网站的连带责任。同时一,完善与网络谣言相关的举报、立案、审判和惩处等程序和机制,依法追究造谣者一的刑事责任,加大对造谣者一的惩罚力度,起到惩前毖后、以做效尤的效果。二是阻止扩散变种。除了发布真实信息之外,还要通过其他渠道阻止网络谣言的扩散变种。如协同组织创建联合辟谣机构,依据辟谣机构的网站、邮件或热线进行辟谣;各主体可创建反谣言网站,社会组织可建立辟谣中介组织,形如美国民间组织Snopes令门辟谣网站,法国民间组织‘哼止传谣”网站等,及时一发布辟谣信息,并引导网民大军传播辟谣信息,在网络空间与网络谣言一较高下。三是引导网络舆情。政府通过处理公共事件、公开政府信息遏制网络谣言,媒体应发挥天然的引导舆情的优势,利用新闻媒介和网络平台揭露网络谣言,社会组织利用自身接近群众的特点,协同政府和媒体疏导网民情绪,意见领袖和成熟网民通过分析网络谣言、发表权威言论,引导网民保持清醒头脑和理性判断力,多儿主体共同致力十引导网络舆情,争取网络舆论的主导权。
4.4消亡期:评估问责
在网络谣言的消亡阶段,协同组织要对网络谣言协同治理过程进行反思评估,并追究治理主体的相关责任。评估时一,总结网络谣言的诱发原因、影响因素、发展规律和影响后果,反思协同治理行动。在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基础上,评估网络谣言的治理效果、协同结构的稳定性、协同机制的实现程度和协同过程的实际绩效,评价网络谣言治理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作用。比较治理效果与协同目标之间的差距,科学评估各主体在网络谣言不同演化阶段的治理活动,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个治理主体。同时一,在评估的基础上,改进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机制,弥补治理过程中的不足和纸漏。问责时一,在责任共担、责任有别的问责机制下,经过公正地评估,依据具体的失职问题,采取一方主责、双方共责、多方共责
等问责方式,对治理主体的不作为或不当作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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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危机舆情处理】-「危机舆情处理」国家政治安全视角下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研究
分类:舆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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